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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过程中的尊重和要求的辨证统一 | ||||
宋庆龄幼儿园朱细文 | ||||
| 我们教育的目的和结果,正是要实现社会与个人、感性与理性、主观与客观等等对立因素的有机结合。 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是解释这一问题的唯一的钥匙。也就是说,人类的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文明和自然,都是通过在实践中的斗争和协调而得到冲突对抗、统一、发展的。人类的文明和人类的个体,都是借助于在实践中的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而获得量变与质变,获得适应和发展。 这一点为我们幼儿园的活动教育,即通过实际的社会生活、具体的事件所进行的教育,提供了最坚实最充分的理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在一个完整的事件中,只有在一个于教师于幼儿都有着共同经验的生活过程中,只有当幼儿抱着他的目的、兴趣、能力和经验进入一个真实的社会生活之中,在里面进行研究、探索、表达、合作的过程中,教育过程中的尊重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对抗和统一。 摘自第二届沪港学前教育研讨会论文专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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