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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潘桂明谈自学考试的作用 | ||||
| 教育部考试中心潘桂明副主任总结了18年来自学考试所发挥的七点主要作用: 第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落实《宪法》和《教育法》中有关规定的有效措施; 第二,高教自考制度的创立,也打破了传统学校教育的观念和模式,不局限年龄、地点、形式等,正如李岚清副总理所说:把成才之路铺到每个人脚下。 第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特别是县级和县以下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据调查,县及县以下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往分不去、留不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缓解了这一矛盾,因此,高教自考与普通高校各有定位、互为补充。 第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吸引了众多学习者参加,对提高人民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五,高教自考有利于缓解国家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得到高等教育与高等学校规模太小的矛盾。 第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还有利于高等院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挖掘潜力,发挥作用,增加效益。目前,全国承担主考学校任务的普通高校共有300多所,这些学校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育经验和先进的实验条件,形成了强大的智力优势,在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编写教材与辅导材料、选派教师参加命题与评卷、加强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一方面国家对高等学校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普通高校现有的教师和设备作用发挥并不充分。所以,普通高校开展自考工作,也是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一个重要举措。 第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创立与发展,也有利于缓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据了解,有的省高考落榜生有30%以上在一年内转入高教自考,这有力地说明了高教自考对高考落榜生及广大青年自学成才所起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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