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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1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 ||||
现在开药店必须得有执业药师,否则不能卖药。这是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的。 目前,申请开办药店的个人和企业不断增加,据市药监局人事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为此,今后在本市如果您想开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而且具有一定经营面积的药店也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有权对处方药单进行审核,为前来购药的顾客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 据介绍,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天津参加2001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从7月4日开始。如果您想报名考试,现在也可以同时参加相应的培训。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学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1年7月4日-7月5日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可以集体或个人两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于2001年6月26日开始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购买《报名表》、《报名手册》以及《报名信息卡》。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见市人才考评中心报名须知。 四、报考咨询电话: 022-23134185,23134783,23134785 五、培训工作 200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报名时间: 2001年7月4日-7月5日 培训报名地点: 天津市执业药师培训中心。 详细地址:和平区大理道40号旁新中美里1号 摘自每日新报 2001-0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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