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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对从业药师进行资格认定


  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弥补从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状况,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我省将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这一工作将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从业药师的申报条件为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此专业工作满三年的;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向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

  摘自河南报业网
  20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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