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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99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或相应的医药管理部门, 解放军总后医药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管理局:
  199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0日~11日进行, 从三月起各地将陆续开始报名。 为做好199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省市医药管理局及时与当地负责执业药师报考部门联系, 配合报考部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重要性, 有效地组织动员和支持所属医药生产、 商业单位及卫生、 科研、 院校和行政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不断为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作出努力。
  2. 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从去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起, 对符合条件的部分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科目, 只参加《药事管理和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今年将继续执行减免考试科目内容, 对这项政策的变化, 各单位应加强引导, 及时掌握符合减免考试科目人员情况, 注意区分考四科和两科的条件, 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以便考生明确参加何种考试。
  3. 加强考前培训工作, 各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要结合本地区报考人员的情况, 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考前培训和辅导。 今年在考试培训教材上不作变动, 有需要教材的单位, 可向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订用, 以便组织考前培训和复习。

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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