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定于4月29日和4月30日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
4月29日上午8∶30-11∶30证券基础知识
4月29日下午1∶30-4∶30证券发行与承销
4月30日上午8∶30-11∶30证券交易
4月30日下午1∶30-4∶30证券投资分析
二、考试地点及考场
考试地点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上载明的地点,分别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场及座位号见考试通知单。
三、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的办法
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在各考试城市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指定机构领取(具体地址见附表)。领取时间为4月4日至4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按考区以公司为单位领取。请各公司在各考区指定一个机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统一领取该考区全体考生的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领取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盖指定机构的公章)。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2)身份证丢失者应由公安户籍部门开具身份证号码证明。准考证遗失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需带2B铅笔和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考试。
(4)严禁携带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严禁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6)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7)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