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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困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起了一套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捐赠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和勤工俭学等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多年来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定向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除外)向工商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包括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持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永久居民身份证、父母或配偶工作单位、或当地乡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材料,向本人在读院系申请,各院系汇总到学校学生处办理。
二、减免学杂费或捐赠助学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杂费或捐赠助学金。去年我校一批特困学生获减免学杂费,还专门为新生设立了华菊助学金、黄秉熙助学金、何关根助学金等,共一百多万元,资助了一百多名特困学生。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热心资助,帮助新生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各门课程考试及格,已申请了助学贷款及在校建立了困难学生档案,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均已去世,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父母年迈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3、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4、来自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收入确实无法为其缴交全部学杂费的;
5、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
6、烈、军属等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
7、突发事件(特大灾害、意外事故等)或其他原因, 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急剧下降,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的。
申请减免学杂费或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必须附父母单位或当地乡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材料及相关证明,向本人在读院系申请,各院系汇总到学校学生处审核。
三、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了勤工俭学专用基金,优先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如:电脑输入、整理图书资料、行政工作助理、家教等等。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可以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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