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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奖金设置情况如何?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在政府和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设立以下奖学金:
(一)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奖励面100%,年均5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非师范类学生享受,奖励面43%,最高奖学金每年每人2000元。
(三)“冠代奖学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0名,年人均奖金1500元。
(四)各类单项奖有:科学论文奖、文学艺术奖、编译成果奖、专著奖、体育优胜奖、社会实践活动奖、见义勇为奖、拾金不昧奖、优秀毕业生奖、特优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三好学生、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十六种。
(五)二000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了吸引优秀中学生毕业生来我校深造,给予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且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凡考分超过省划本科线20~29分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凡考分超过省划本科线30~34分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凡考分超过省划本科线35~44分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
4、凡考分超过省划本科线45~49分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凡考分超过省划本科线5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
6、音乐、舞蹈、体育三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专业考分超过分数线10~19分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专业考分超过分数线2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4000元。
7、英语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者,按上述2~5款执行。
8、获奖学生如果退学或转学则须退还全部奖金。上述考分是指不含任何优惠分的卷面分。
二、如何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校十分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千方百计采取多种有利措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
1、国务院中国乡镇企业开发总公司设立了100万元“吉首大学光彩助学金”,每年提拱10万元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2、设立了“吉首大学扶贫助学金”,建立了沿海发达地区对口资助贫困生的联系点。
3、每年提供学生困难补助几十万元,主要以发放“特别困难补助费”和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救助在校贫困生。
三、毕业生就业去向如何?
我校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服务,帮助联系推荐,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毕业生近几年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在湖南、广东、上海、江苏、北京、福建、湖北等省、市就业,九八年我校被省教委授予“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如何与吉首大学招生办联系?
通信地址:湖南省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743-8551041、8551084
传 真:0743-8551041
联 系 人: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陈廷亮(8551491) 13508439500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吴恒忠(856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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