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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艺术设计专业简介

1. 室内设计方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管理、教学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相关的企业、学校、研究部门及机构从事设计、管理、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通过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获得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其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 掌握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设计创作的技能与方法;

3) 具备独立进行专业设计的基本实践能力;

4) 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主要课程: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设计方法、装饰设计、设计制图、设计史论

2. 包装装璜方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坚实的平面设计、印务、广告策划、包装装璜等方面的专业设计知识和能力,能在相关的企业、学校、研究部门及机构从事设计、管理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平面设计诸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通过对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对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其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平面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与方法;

3) 具备独立进行设计的基本实践能力;

4) 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国内外平面设计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主要课程: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CI设计、色装设计、设计史论。

报考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奋学习;

2.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师艺术美术专业、高等艺术院校附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毕业生;

3.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有特殊才能的,经所在单位推荐,出具证明,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1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各类学校的在校生;

2. 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3. 参加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因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的学生;

5. 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者流氓、偷窃行为、屡教不改者;

6.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本校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由广东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非师范专业术科联合考试。美术(师范和非师范)专业术科联考成绩在全省美术(师范)和美术(非师范)专业各专业分类通用。

2. 高考报名时间:3月3-4日。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

3. 非师范专业术科(美术)考试报名时间:3月31日到4月1日。

报名地点: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 报名要求:(1)考生凭高考准考证到艺术专业术科联考报名点参加术科和全国文化统考。

(2)一定要面报,考生报名时间需交验下列证件: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正本、交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三张。

(3)缴交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交费。

专业术科考试时间

1. 术科考试科目:素描(含速写)、色彩、创作或设计(创作或设计由考生任选一科)。

2. 总分为300分:素描100(其中速写30分),色彩100分,创作或设计100分。

3. 术科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4月19日到4月20日,

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提前一天到报考报到,了解考场情况。

填报志愿

1.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

2.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与其他科类相同。

文化考试和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3月3至4日到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本校根据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验等方面的情况,按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由我校签发入学通知书。

学生待遇

经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符合录取条件招收的考生,待遇与本校其它专业学生相同。

入学后复查
学生入学后,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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