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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育学院2001年招生简章


   按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我院实行两种招生办法,即每年进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提前由我院单独招生和每年7月份进行的“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三个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体育专项加试由各省在6月份进行。 
   专业介绍    
     见各专业简介 >>>>
   单独提前招生有关规定
   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由我院招生。
   (一)招生项目和人数
   1、招生项目: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棒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竞技体操、健美、健身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举重和武术套路、散手、跆拳道、摔跤等(专科只招收武术、田径、篮球、排球)。
   2、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必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运动队的优秀队员)可放宽到28周。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我院,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直接指导下的单独提前招生考试。
   1、符合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推荐生条件者;
   2、参加县级以上运动会,成绩达二级运动员标准者,高中毕业生;
   3、近两年参加省级比赛获前六名、市级比赛前三名(集体项目须是主力运动员),或运动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者;
   4、省、市青少年集训队员、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的中等体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亦可报考;
   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招收具有运动训练报考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外,还招收各级体育运动学校的武术班学员或获得二级武士以上运动员等级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四月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二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
   (四)报名办法
   1、应届高中毕业生凭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没有身份证者,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明。在办理录取、报批手续前补验毕业证书(原件)。以上证件经验证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以备查阅。
   2、报名者应持有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近两年参加各种体育竞技比赛成绩(写明时间、地点、规模、成绩、名次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五张(同一底片),并交考试费:体育考试100元,文化考试每科20元/人(不包括体检费)。
   4、凡是报名的考生,可先到当地县、市招生办或体委索取《广州体育学院考生推荐表》(可复印),填好表格,加盖有关推荐单位公章,连同上述有关证明到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报名。
   5、不采用集体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形式,如省市专业队队员由体工队集中报名,必须材料齐全,不管是省内还是省外运动员,必须参加我院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
   6、经我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发(或寄出)《高等学校招生政治审查表》和《准考通知书》给本人或考生单位。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作通知,不准考试,不退还报名费。
   7、考生接到《准考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前来我院参加文化和体育术科考试。
   8、外省考生必须是优秀运动员、省体工队队员或国家集训队队员,运动成绩达一级以上;集体项目的运动员需参加省级正式比赛,并获得比赛成绩前三名、参加全国比赛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广州体育学院考生推荐表》,并将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底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五张(同一底片)等材料和报名费于4月20日前寄回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
   对于国际健将级运动员,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按推荐生考试方法进行。
   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专项栏内所填写的专项不准改动。如发现考生在同一栏内填写两个专项以上的,以前者为准。
   (五)体检要求
   为了保证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质量,所有报考者都必须参加体检。按规定,男子身高要求1.70米(运训)、1.68米(武术)以上,女子身高1.60米(运训)、1.58米(武术)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体检时间安排在五月二十二、三日广州市进行。凡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试。
   (六)考试项目
   1、专项考试项目与前述的招生的专项相同。体育考试的评分办法参照广州体育学院主编的普通高等院校广州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01年1月版)》执行,具体细则要求可向我院招生办索取。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考试只考专项,即专项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
   2、文化考试内容: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
   2、体育考试:五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
   3、文化考试: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
   4、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院内。
   凡参加全国统考报考体院的考生请参照省招办的通知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请与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联系。
   (八)录取
   1、在六月二十日录取审批前,我院将拟录名单通知各市招办。请各县、市招办,按省招办规定的毕业证书原件等考生个人资料档案(运动专业队将考生入队前后参赛成绩、等级证书、政审材料等)寄我院招生办(只提供录取参考,并不是已经录取)。无档案者,不予录取。
   2、以上证件如发现造假或未毕业时,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凡是被录取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专科学生,一律放在广州龙洞、汕头市、佛山市我院的分教处就读。
   4、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高教和省组织的体育考试继续报考我院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和社会体育专业。
   全国统一高考招生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和由各省、区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加试。广东省将进行本科3+综合科目+体育的考试。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2001年体育教育等三个专业招生项目包括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戏、体操、武术套路等;专科只招收篮球、田径、足球、游泳项目。
   在广西、湖南、海南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本科;运动人体科学本科;社会体育专业本科。
   招生人数只招6人,其中粤西片20人,详情见下表。在港、澳、台地区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本科。
   (二)招生对象与要求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必须是全日制应届高中毕业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3、必须参加体育类的考试(广东10人,可在文科历史类考生录取“社会体育”专业,不用参加体育加试)。
   4、身高要求:男生1.68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任何一眼裸视力不低于4.7。
   5、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我院的有关招生考试以省市招办通知为准,并参照各省招办出版的《招生报》。
   港、澳、台招生有关规定
   从1998年开始,经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招生 ,有关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和身体检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要求相同,同时,参照我院招生简章。
   港、澳、台考生统一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港澳台招生的六月份考试,属文、理工类,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五月份体育术科在广州体育学院进行的考试。
   1、报名 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四月一日至四月二十四日
   报名地点: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华教育教育会报名站或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处
   2、填报志愿: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3、考试时间:六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地点:广州华侨补习学校;香港由考试局安排,澳门由中华教育会安排。体育考试的体育术科考试,时间定于五朋二十三至二十五日在广州体育学院内进行。
   4、招收人数30人;每年每人收学费1万元港币(不计住宿、水电费)。
   5、采用学分制学习,学生毕业,发给经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与我院同类学生相同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6、学生在校期间,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完成教学计划和享受奖学金。
   学分制     
   (一)学院推行弹性学制,本科生可在4-6年内修完170学分;专科生在2-3年内修完100学分,取得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还申请学士学位。
   (二)专业运动队或院代表队的学生,学校采取多种授课、学习方法,视其运动竞赛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三)学生可选修也可参加各专项等级裁判的学习和考试。读本专业或其他专业方向的课程;也可进行主修、副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习。
   广州体育学院2001年招生计划表     

划内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本     科 专科 合计 港澳台
省内 省外 合计
全国统考招生 040201 体育教育学 376(其中师范类60人) 24 400 50 450 20
040203 社会体育学 71 9 80 0 80 5
040204 运动人体科学 34 6 40 0 40 5
小计 481 39 520 50 570 30
单独提前招生 040202 运动训练学 155 55 210

120(广州龙洞、
汕头、佛山分教点各40人)

330 0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65 15 80 120(广州龙洞) 200 0
小计 220 70 290 240 530 0
合计 701 109 810 290 1100 30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8号体院办公楼二楼

邮编: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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