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2001年天津师范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情况简介 | |||||||||||||||||||||||||||||||
| 一、学校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学校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面向21世纪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基础教育师资及社会其它领域所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科生实行学分制,可参加双学位、副辅修本专科专业的研读。学校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已形成一定规模,具备了较强的办学实力。学校有八个校区;30余个本专科以及33个硕士点和4个博士点;有专任教师1118人。 二、招生专业简介 1. 汉语言文学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热爱祖国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胜任中等学校语文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文学理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语文教学论等十余门专业必修课,并开设美学、比较文学、台港文学、民俗学、西方文论、中国语文教育史等二十余门选修课。 2.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专业培养适合从事中等数学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数学教学论、微分方程、初等数学研究、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概率论、数学软件、数学模型、竞赛数学、数学教育比较与研究、数学史等。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中等学校计算机教师和从事计算机程序设计、软件开发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离散数学、汇编语言、编译原理、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专业英语、微机控制技术、计算机辅助教育、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局域网络、JAVA语言与Internet、现代通信概论等。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信息管理) 本专业培养从事网络环境下信息管理与服务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的组织、建设、开发与维护工作,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从事Internet/Intranet相关信息管理与服务的工作。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管理学原理、数据结构与数据库、离散数学、计算机网络、信息组织存储与检索、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情报检索语言、操作系统、金融保险信息系统设计、程序设计、运筹学、Internet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专业英语、信息管理学、线性代数、情报源、英特网技术、电子商务概论、多媒体技术、主页设计与制作、信息经济学、信息政策与法规、网络内容编辑。 三、招生专业类别、学制及名额(见下表)
注:高职升本科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即可毕业。学生在校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最长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时间)不超过三年。 四、招生对象 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录取(含电大普通班)的2000年高职高专毕业生,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校生;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因体检弄虚作假被取消入学资格者;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3月24日至25日 报名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逸夫楼一楼(地址: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报名办法: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携带以下材料:①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允许报考的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户口册;④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⑤在大学历年学习的成绩表(要求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并在表上注明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的准考号或考生号[考生人事档案中有此内容]),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其中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报名时需交5张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要将姓名、考生号写在照片背面和照片袋上。 3.考生报名时需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用于发放成绩通知书的“EMS详情单”1份。报名者要按填表要求正楷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切勿错填、漏填。 4.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六、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①专业考试为综合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大纲另附) ②专业考试标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③专业考试时间:4月 21 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体检 考生被录取后,由我校进行体检,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不符专业要求的学生,应予退学。 八、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要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九、收费标准 考生被录取后,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3541338 地址: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1年3月15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