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市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1992年)摘录


 
  继续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既是党和国家的事业,也是全体人民群众的事业。教育、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大力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思想。

  要贯彻落实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管理,使社会力着办学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