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自学考试,而有的课程未及格者,可参加课程下一年年度的考试,直至成绩及格。参加学历文凭考试而有的课程未及格者,可参加文凭考试该课程下一年度的考试。也可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同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同等有效。 学生参加国家文凭考试,到其终结在校学习的时候,仍有课程(最多4门)未能及格,对其未及格课程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年文凭考试,由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待其成绩合格后,由原所在学校为其办理毕业证书。续考限定3年内完成,超过限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