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介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从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服务性机构。

   “中心”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从事自费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业务并开展广泛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作为国家级的留学服务机构,“中心” 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留学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高标准、高起点地进行留学服务。

   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直属机构,“中心”在通过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的资格认定后,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对项目运作建立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对咨询人员的服务程序进行了标准化管理,严格收费标准。“中心”还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影响,在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项目时,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中心”与国外五十多个教育机构、组织和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法国国际教育协作总局、荷兰高等教育组织、丹麦大学校长联合会、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和SAM HOUSTON大学、英国赫尔大学和曼彻斯特大学、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等。

   “中心”正在积极开拓新的出国留学项目,为有志于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提供更广泛的渠道和更加完善的服务。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1821 或66412154
   传真:010-66410629
   网址: http://www.csc.edu.cn/
   E-mail:international@csc.edu.cn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