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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专业名称: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050408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0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声乐(8)、键盘(8)、中外音乐史(8)、伴奏(4)、简明配器法(4)、音乐分析与创作(8)、中外音乐欣赏(8)、音乐教育学(4)。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师范教育类非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基本乐理(6)、视唱练耳(8)、声乐(8)、键盘与和声(二)(5);

   3.非师范教育类音乐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基本乐理(6)、视唱练耳(8)、声乐(8)、键盘与和声(二)(5);

   5.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必须通过6周教育实习;

   6.伴奏课程内容包括:伴奏乐章写作、伴奏能力训练、伴奏符的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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