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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
专业名称:保险(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020108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2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1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高等数学(二)(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对外经济管理概论(5)、财务管理学(6)、管理学原理(6)、运输保险(4)、再保险学(4)、社会保障概论(5)。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市场营销学(5)、风险管理(5)。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1); 2.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保险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保险学原理(5)、财产保险学(6)、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4);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基础会计学(5)、保险学原理(5)、财产保险学(6)、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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