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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 ||||
专业名称: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 专业编号:B080806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1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公共政治课(4)、外语(14)、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6)、物理(工)(6)、结构力学(本)(6)、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8)、钢结构(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4)、水力学(5)、工程地质与土力学(3)、建筑设备(3)、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4)、建筑结构检验(3)。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物理(工)(1)、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1)、水力学(0.5)、建筑结构检验(1); 2、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及课程设计所占学分: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1)、钢结构(1); 3、毕业设计(论文)并答辩。 说明: 1、本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土建类非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结构力学(5)、房屋建筑学(4)、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7);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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