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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0年下半年增加开考“建筑工程”专业



   为了适应上海城市基本建设的发展对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施工、管理专门人才的大量需求,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将委托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于2000年10月开考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
该专业纳入全国统考,由同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本专业报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土建类专科(含)以上学历的在职职工和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含不参加助学辅导的自学应考者),可向1. 同济大学自考办(赤峰路71号,邮编:200092,联系电话65982578)报名。2.上海高级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宝山区漠区路800号)报名,联系电话:56608345。3.武夷路150号,联系电话:62515770。

  本专业为大海陆空本科学历层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共设置14门课程,累计72学分。凡通过本专业全部考试课程以及相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核准专科毕业证书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可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3

英语

14

 

4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

 

5

物理(工)

6

含实验1学分

6

结构力学(本)

6

 

7

混凝土结构设计

8

含设计1学分

8

钢结构

5

含设计1学分

9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4

含上机1学分

10

水力学

5

含实验0.5学分

11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

 

12

建筑设备

3

 

13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

 

14

建筑结构试验

3

含实验1学分

 

毕业考核(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需答辩)

 

合计

72

 

  说明:

  1.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

  2.土建类非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科段,均需加考房屋建筑工程自学考试的结构力学、房屋建筑学、混凝土及砌体结构三门课程及实践环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应考者,可申请免考独立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必须加考三门课程,加考课程学分不少于14学分,并且不授予学位。

  4.2000年10月开考计划:10月22日上午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10月28日上午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10月28日上午英语(二),10月29日上午毛泽东思想概论、结构力学(一),10月2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房屋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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