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财税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胜任财政和税收工作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财政税收的基础理论和政策法规,能独立分析、解决财政税收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要求相一致。凡专科毕业后取得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在70学分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者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毛泽东思想概论
外语
高等数学(二)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管理学原理
财务管理学
外国财政
国际税收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市场营销学
社会保障概论
2
14
9
4
5
6
6
5
5
4
5
5

英、日、俄

含上机1学分
毕业论文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上机考核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1996—2000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2001—2005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中国革命史    6
外语(英、日、俄)14
高等数学(二)  9
管理信息系统   6
财务管理     4
经济法概论    5
财务会计     4
税收管理     4
国际税收     4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5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外语(英、日、俄) 14
高等数学(二)   9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
财务管理学     6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4
外国财政      5
国际税收      5
市场营销学     5

  

  
  

相关文章:
  • 财税(独立本科段)专业基本规范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